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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学习GB-T 34239-2017 聚3-羟基丁酸-戊酸酯-聚乳酸 PHBV-PLA 共混物长丝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聚3-羟基丁酸-戊酸酯/聚乳酸(PHBV/PLA)
共混物长丝的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

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的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聚3-羟基丁酸-戊酸酯(PHBV)(HV≤12%)、 聚乳酸(PLA)
为主要原料的共混物

经熔融纺丝工艺生产的长丝。单纤维线密度在0.8 dtex~8 dtex范围内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828.1—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

计划

GB/T 6502—2008 化学纤维 长丝取样方法

GB/T 6504—2008 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

GB/T 6505—2008 化学纤维 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

GB/T 6529—2008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

GB/T 8170—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
GB/T 14343—2008 化学纤维 长丝线密度试验方法

GB/T 14344—2008 化学纤维 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

FZ/T 50001—2016 合成纤维长丝网络度试验方法

3 分类和标识

按生产时是否添加色粉或色浆,分为着色丝和原色丝。

产品规格以线密度(dtex)和单丝根数(f)表示。例如线密度为144
dtex,单丝根数为72 f 的长丝,

规格表示为144 dtex/72 f。

4 要求

4.1 产品等级

产品分为优等品、 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。

4.2 外观

外观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,必要时纳入商业合同。检验评定方法参见附录
A。

GB/T 34239—2017

4.3 性能项目和指标值

性能项目和指标值见表1。

1 性能和指标

序号

项 目

单位

等级

优等品

一等品

合格品

1

线密度偏差率

%

±2.50

±3.50

±4.50

2

线密度变异系数CV ≤

%

2.50

4.00

5.50

3

断裂强度 ≥

cN/dtex

2.50

2.00

1.50

4

断裂伸长率

%

M₁ ±5

M₁ ±6

M₁ ±8

5

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CV ≤

%

8.0

10.0

12.0

注:M₁ 的数值或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4.4 沸水收缩率、网络度、含油率

沸水收缩率、网络度、含油率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5 试验方法

5.1 试验通则

5.1.1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

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 GB/T 6529—2008
的规定,温度为(20±2)℃,相对湿度为(65±2)%。

预调湿用温度小于50℃,相对湿度10%~25%。

5.1.2 试验准备

表1中各检验项目的实验室样品取样按 GB/T 6502—2008
的规定,在同一检验批中,随机抽取的

20个样品在5.1.1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平衡16 h,在试验之前应剥去200 m
表层丝后再取试样。

5.2 线密度

按 GB/T 14343—2008 中的绞丝法规定执行。

5.3 断裂强度、断裂伸长率、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(拉伸性能)

按 GB/T 14344—2008 中的规定执行。

5.4 沸水收缩率

按 GB/T 6505—2008 中沸水收缩率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5.5 网络度

按 FZ/T 50001—2016 中合成纤维长丝网络度试验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GB/T 34239—2017

5.6 含油率

按 GB/T 6504—2008 中的方法 A 萃取法规定执行。

5.7 外观检验

参见附录 A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类型

表1中所有的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。

6.2 检验项目

性能项目按表1要求,并按第5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。

外观检验项目按4.2规定,并参照附录 A 检验。

6.3 组批规则

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。
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,也可由若干检验批

组成。

6.4 取样规定

外观项目为全数检验。检验外观疵点时,应逐筒检验。

表1中各检验项目的实验室样品取样按 GB/T
6502—2008规定,在同一检验批中,随机抽取20只

筒子,作为物理指标各项试验的实验室样品。

不应抽取已经破损的包装件。

6.5 综合评定

外观检验项目按4.2规定,逐筒评定。

各性能检验项目的计算值按 GB/T 8170—2008
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性能项目指标的极限值比

较,评定每项等级。

外观项目根据协议或附录A 的表 A.1,按 GB/T 8170—2008
中修约值比较法逐项评定,以最低的
等级定等并作为该批产品的等级。最终以检验批中性能项目和外观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批产品

的等级。

各试样测试数据以一次测试为准不允许复测。如测试人员发现操作上、仪器上的异常,应在采取措

施后由测试人员在原实验室样品中取样自行重做一次,并以重做的数据为检测结果。

7 复验规则

7.1 复验

货批到收货方时,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质量、件数、净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。如由于运输或

贮存过程中引起的质量问题,需查明原因,由责任方负责。

三个月内,如发现产品性能质量不符合质量报告单时可提交复验。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

GB/T 34239—2017

之一以上时,不得申请复验。

对于生产厂出厂一年内的产品,如果在使用过程中,由于该批产品质量影响了后加工产品质量,并

造成严重损失时,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、明确责任、协商处理。

复验时检验项目同6.2检验项目规定。

复验时按原生产批、组批。

复验时的取样方法:外观为抽样检验,根据批量按 GB/T 2828.1—2012
表1中一般检查水平Ⅱ规 定确定样本大小(字码)。性能检验项目的实验室样品按
GB/T 6502—2008 规定,在同一检验批中,随

机抽取20只筒子为抽样检验。

7.2 综合判定

复验可由生产方、使用方共同取样检测,也可请法定检验机构仲裁。以复验数据为裁判依据,费用

由责任方承担。

各性能指标按6.5评定方法执行。

外观按 GB/T 2828.1—2012 表 1 中 一
般检查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(字码),再根据 GB/T 2828.1—2012 表2-A
中"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"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为4.0,确定合格判定数

Ac 和不合格判定数 Re。

按4.2规定评定,当不合格的筒子数≤Ac 时为原等级;当不合格的筒子数≥Re
时,则按原等级降

低一个等级。

根据性能指标和外观最低项的等级综合评定该生产批的等级。

复验结果为最终结果。生产方对经复验处理后的货批不再承担责任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

箱上标记:印刷厂名、厂址、产品名称、商标、产品标准号、防潮、防晒、正倒标志、小心轻放和搬运要

求等字样。

贴牢箱外标签,其上注明品种、规格、等级、批号、箱号、净重或毛重、内装卷装个数、生产日期及质检

员工号。

8.2 包装

每个包装箱内的卷装大小应尽量均匀。不同品种、规格、批号、等级要分别装箱。

每个卷装应有一个保护层,包装箱内对有支撑的卷装应定位固定,无支撑的卷装应保证其不受

损伤。

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。

8.3 运输

运输中应轻放,禁止损坏外包装和受潮。

8.4 贮存

包装箱按批堆放,贮存在干燥、清洁、通风、库温≤30℃的仓库内,禁止露天堆放,避免日晒。满足

上述贮存条件的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之日起12个月。

GB/T 34239—2017

A

(资料性附录)

外观要求、检验和评定

A.1 要求

A.1.1 外观分为优等品、 一等品、合格品三个等级。

A.1.2 外观项目和指标见表 A.1。

A.1 外观项目和指标值

序号

项 目

单位

等级

优等品

一等品

合格品

1

毛丝 ≤

根/卷曲表面

5

20

35

2

蛛网丝 ≤

根/卷曲表面

1

5

15

3

表面油污 ≤

cm²/卷装表面

0

1

10

4

占名义筒重的百分比≥

%

90

——

—-

A.2 检验

A.2.1 检验条件

工作点的照度大于或等于400 lx,周围无其他散射光和反射光。目测距离为0.30
m~0.40 m,检 验

卷装毛丝时为0.20 m~0.25 m。

A.2.2 设备

照度表、分级装置(分级台、分级架、分级车)、磅秤(适宜的量程,精度为0.5%)。

A.2.3 检验步骤

用照度表测定工作点的照度。

在分级装置上转动一周观察卷装的两个端面和一个柱表面。

对每个被检卷装按 A.1.2
要求的项目进行检验:检查毛丝以丝条呈毛绒现象或单丝断丝头凸出于
复丝表面、对着光线能够看到为准。检查蛛网丝(绊丝)以卷装两端存在丝条脱离正常卷绕轨迹的数量
计算。检查表面油污以目测能够看到的油丝、锈丝以及难以用水清洗的斑迹为准,并以面积计算。称取
卷装的质量,扣除已知的皮质量,该净质量除以名义筒重再乘以100即为占名义筒重的百分比(%)。记

录结果。

A.3 评定规则

A.3.1 毛丝

指丝条受损呈毛绒现象或单丝断丝头凸出于复丝表面,检验卷装的全部表面,以每个筒子累计毛丝

style="width:3.1067in" />GB/T 34239—2017

根数定等。

圈丝(单丝未断裂)也是毛丝的一种类型,是指露于卷装表面成弧状的单根丝,且高度大于2
mm

者,检验时计入毛丝根数。

A.3.2 蛛网丝

丝束脱离正常卷装轨迹且长度超过2 cm
者为蛛网丝,以每个卷装两个端面累计根数定等。

A.3.3 表面油污

指油丝、锈丝以及难以用水清洗的斑点,或卷装表面有人为的污斑点。以筒装丝表面上污染的总面

积定等。

A.4 综合定等

以外观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卷装的等级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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